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(项目编号:GZCQC2101HG11009)中标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GZCQC2101HG11009
二、项目名称: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
三、采购结果
合同包1(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):
供应商名称 |
供应商地址 |
中标下浮率 |
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|
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6栋1301-1304、301 |
26.00% |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合同包1(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):
货物类
品目号 |
品目名称 |
采购标的 |
品牌 |
规格型号 |
数量(单位) |
单价(元) |
中标下浮率 |
1-1 |
其他货物 |
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|
详见《货物来源一览表》 |
详见《货物来源一览表》 |
/ |
/ |
26.00% |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评审委员会总人数:5
随机抽取专家名单: 杨梅 张耀明 陈灿辉 胡学应
采购人代表名单: 陈泽龙
自行选定专家名单:/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:
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,本项目的招标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:
(1)以预算金额7,290,000.00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;
(2)招标服务费按所列费率标准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进行计取: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,招标服务费按1.5%计算;预算金额100~500万元的,招标服务费按1.2%计算;预算金额500~1000万元的,招标服务费按0.8%计算。
(3)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。
代理服务费金额:
合同包1(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):8.1320万元。
收取对象:中标(成交)供应商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1.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2024年新澳门资料免费大全或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提出质疑,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。
2.合同包1(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)评审情况:
供应商
资格性审查
符合性审查
技术得分
商务得分
价格得分
综合得分
得分排名
推荐排名
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
通过
通过
42.60
25.00
30.00
97.60
1
1
广州市鸿丰饮食服务连锁有限公司
通过
通过
39.60
25.00
29.60
94.20
2
2
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
通过
通过
39.60
25.00
28.21
92.81
3
/
广州市恒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通过
通过
22.80
1.00
23.37
47.17
4
/
广州市昇永农业有限公司
通过
不通过
广州市昇永农业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《符合性审查表》第二点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”和第四点“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/法人授权委托书”的要求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广州市昇永农业有限公司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釆购人信息
名称: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
地址: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3号
联系方式:020-34684840
2.釆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2024年新澳门资料免费大全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
联系方式:020-83576900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吴小姐
电话:020-83576900
十、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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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24日